发布时间:2024/06/28 来源:日照机场 浏览次数:2091
为进一步促进航空与旅游融合发展,更好地培育日照航空市场,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条件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申请奖励的旅行社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旅行社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旅游业务;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团队离开日照后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且无遗留问题。
二、奖励细则
1.奖励标准。同一旅行社一次性组织日照机场进港航班的同一航程团队,团队中非日照旅客10-14人/单程,奖励80元/进港人次;组织15人/单程及以上,奖励100元/进港人次。
2.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日照机场所有进港航班(不含过站团队);其中在日照机场切座范围内的团队,奖励标准减半;
(2)本办法所称“非日照”按照身份证号前4位非3711为准(包含外籍旅客);
(3)本办法所称“进港”指日照机场实际进港航班;
(4)奖励针对实际出行人数,不含婴儿。
3.奖励期限。团队实际进港航班日期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奖励申报及审批
(一)申报。
1.在团队进港日期前至少3日,拟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向日照机场提报拟出行的团队信息,填写《日照机场团队信息表》(附件1),材料盖旅行社公章后将电子版发至日照机场邮箱rzjcscfzb@sina.com,纸质版提报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后村镇山字河机场综合办公楼504室。
2.在团队进港日期后3日内,申请奖励的旅行社向日照机场提报申报材料,材料盖旅行社公章后将电子版发至日照机场邮箱rzjcscfzb@sina.com,纸质版提报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后村镇山字河机场综合办公楼504室。
申报材料清单:
(1)《日照机场团队奖励办法申请表》(附件2);
(2)到日照机场的进港航班行程单复印件;
(3)到日照机场的进港航班旅客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外籍旅客提供护照复印件);
(4)到日照机场的进港航班机票购买及付款记录证明;
(5)派团单及详细行程计划表;
(6)旅行社营业执照、许可证、责任险、“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复印件。
3.所有材料须一团一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日照机场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旅行社送审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对审核通过的,出具审核评估意见。(均通过日照机场邮箱rzjcscfzb@sina.com回复)
(三)奖励拨付。审核通过后,旅行社需向日照机场开具合规的对应金额的发票(具体发票开具要求请提前与日照机场沟通),并报送至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后村镇山字河机场综合办公楼504室。日照机场收到发票后,按流程向拟奖励的旅行社拨付资金。
四、其他说明
1.本奖励资金有限,奖完为止,先到先得,以邮箱收到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的时间为准;
2.本奖励由旅行社自行申报和领取。本奖励不重复发放,各旅行社不得重复申报,违者取消奖励;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旅行社,一律取消奖励申报资格或追缴收回全部奖励资金:
(1)经查实,旅行社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2)旅行社骗取、套取奖励资金的;
(3)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4.本办法由山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日照机场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日照机场团队信息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旅行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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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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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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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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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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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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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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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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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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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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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航班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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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航班号及航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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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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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中
非日照旅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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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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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团一报,需填写完整,经相关单位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报日照机场。
附件2:
日照机场团队奖励办法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旅行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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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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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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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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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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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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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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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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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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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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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航班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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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港航班号及航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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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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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中
非日照旅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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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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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团一报,需填写完整,经相关单位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提报日照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