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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看《请叫我总监》,学民法典知识

发布时间:2022/05/26   来源:111     浏览次数:1233

【民法典宣传月】


您是否看过今年热播的《请叫我总监》?剧中有打工小白的华丽蜕变,有工作伙伴的相爱相杀,有职场打拼的励志精神,还有这些您不可或缺的民法典知识。

一、通过剧中投资项目险些被截胡学习缔约过失


【剧情】既明资本投资公司打算投资奇林家居项目,并已完成了市场尽调等前期准备工作,只等双方签署投资协议。然而就在这时,奇林家居公司却与彩凰资本进行洽谈,并准备甩开既明资本,与彩凰资本签约。那么奇林家居公司若真与彩凰资本签约是否应赔偿既明资本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


【缔约过失】当事人为缔结契约在前期进行的磋商、谈判等都属于缔约过程。各方当事人因相信能够成功签约,会在筹备资金、抽调骨干精英等方面作出充分准备。伴随准备的过程双方也会愈加信赖,互负一定的附随义务,例如互相协助、互相诚实等。如果当事人违背附随义务,破坏缔约关系,就构成缔约过失,应赔偿对方信赖利益损失。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500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通过剧中宁檬被抹黑学习名誉权


【剧情】宁檬离开既明资本后,面试了几家公司,结果却总不尽如人意。原来是宁檬原来的部门总监邱总在背后污蔑她,导致她的背调没有通过。那么背调时故意抹黑他人是否违法呢? 


【名誉权】故意抹黑他人,即在背调时提供的员工情况并非客观事实,可能涉嫌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人格权编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礼道歉、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三、通过剧中宁檬被清退学习买卖不破租赁


【剧情】宁檬租住的房子被房东阿姨卖掉了,急于过户让她抓紧时间把房子腾出来。宁檬工作繁忙没顾上搬家,房东一直电话轰炸,无奈之下宁檬答应第二天就搬走。那么房东阿姨可以突然清退吗? 


【买卖不破租赁】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房屋出售后,承租人的居住利益不受影响,只是房东从房子的卖方变为买方。此外,为了更充分地保障承租人的居住稳定性,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725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726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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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法务审计部

校对:徐嫄

统稿: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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