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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务部进行《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培训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11     浏览次数:1783

11月19日,航务部在例行周会上持续开展民航规章培训,本次培训规章为《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



为了更好的规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高效,贯彻安全第一、保障可靠、服务优质的方针,提高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紧绷生产工作红线,着重对《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中的法律责任涉及到的条例部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了符合性、适用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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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由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即航务管理部技术保障室提供,并应在指定的职责范围内提供通信导航监视服务。技术保障室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满足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需要的,持有有效执照的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具有开展通信导航监视服务保障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以及必备的仪器仪表、备件、器材和工具;具有必备的有关通信导航监视资料,负责本单位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管理、应急处置和维护维修等运行保障工作。技保室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保证设施设备在规定使用周期内正常运行,并对通信导航监视设施设备及其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严格按照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规定和标准执行工作,如按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系统配置、参数设置和运行;按要求使用授时系统;确保通信导航监视服务的持续提供;使用规定的缩略语和代码等。技保室依据国家和民用航空有关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管理制度、设备维护和维修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不安全事件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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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旨在加强通信导航监视运行保障单位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严守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为保障飞行安全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周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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