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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购票乘机啦!

发布时间:2018/09/23   来源:11     浏览次数:2933

2018年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内地(大陆)使用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持证人享有使用居住证乘坐内地(大陆)航线航班的便利。

地面服务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和民航局《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使用工作的通知》规定,积极践行“向前一步,真情服务”举措,推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证人购票乘机服务,并在值机柜台上方航显以及航站楼大屏滚动提示,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购票乘机。

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以下证件均可作为乘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籍旅客护照、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军队离退休干部证,港澳地区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旅客的护照、外交部签发的驻华外交人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民航局规定的其他有效乘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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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还要提醒港澳台同胞注意的是:使用居住证乘坐内地(大陆)航线航班时,在订票、值机、安检、登机时一定要使用同一证件,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刘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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