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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小贴士】 发票报销时数字的正确写法

发布时间:2018/03/10   来源:11     浏览次数:2140

阿拉伯数字要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货币符号¥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阿拉伯数字前有货币符号的,数字后边不再写货币单位。


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等一律用正楷或行书书写,不得用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代替。大写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后边有分的,分字后边不写“整”字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货币名称与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阿拉伯金额数字元位是“0”时,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元位也是“0”但角位不是“0”时,汉字大写金额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郑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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