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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深悟透,知行合一” 日照机场审计部开展审计署...

发布时间:2018/04/05   来源:11     浏览次数:1907

“学深悟透,知行合一” 

日照机场审计部开展审计署第11号令的学习

学深悟透,知行合一

为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审计署第11号令《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不断提升公司内审人员的职业素养。近日,在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郑嘉洲“扎实做好理论研究工作”的要求下,日照机场审计部开展了对11号令的学习讨论。逐条细读,领会核心要义。


审计署第11号令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从制定(修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目的出发,界定了内部审计的内涵与外延,并在此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基于国家审计机关更好地履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的法定职责需要,分别从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和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以及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基于同时废止的4号令,新版规定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了内部审计

内向性服务特征


4号令将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于对部门或单位内部的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监督,而从11号令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以及第十三条赋予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审机构具有的权限来看,新版规定将内部审计的目标定位于“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更加贴近企业治理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审计的查错纠弊功能到评价、建议功能,无一不在凸显内部审计的内向性服务特征,同时也显示出国家机关对内部审计在组织中地位提升的认同和期待。


二、丰富了内部审计的

内涵与外延


11号令将内部审计业务范围拓展到组织内的所有业务活动,审计内容也从传统的管理职能审计提升到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为重点的现代管理审计。相较于4号令规定的审计业务范围主要是围绕部门或单位的财务会计展开工作,新版规定扩展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丰富了内部审计的内涵与外延,这也是与积极有效地推进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是一致的。


三、强化了内部审计的

独立性


11号令充分考虑了我国组织变革的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的设置和管理体制做出了新的规定,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这是结合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党领导一切的新要求,在遵循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党组织对内部审计的管理指导要求。


四、 明确了内部审计

在国家审计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11号令强调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规定了具体要求和做法,并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应当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它显示出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的信赖和认可,在增强内部审计人员信心的同时,也是对内部审计人员的一种鞭策和要求。


审计部全体人员通过解读审计署的第11号令后发现,日照机场制定并印发的《日照机场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其内容与新版规定十分吻合,这说明我们的工作目标及方向是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与此同时,近日正在进行的针对航务管理部的内部审计工作,也是为了实现“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这一审计目标开展的。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日照机场全体内审人员将继续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结合2018年度全市内部审计工作任务与日照机场的实际运营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内部审计工作,势必要以更新的姿态、更新的举措、更新的作为,开创机场内部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宋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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